香港永居权怎么获得?
1997年香港回归后,根据《基本法》,设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居留权证明书”制度。 持有香港特区护照和拥有香港居留权的人士,可以自由出入、居住于英国及海外属地;而持旅行证件入境者则不能。 虽然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在身份上仍是外国公民,但享有与香港公民几乎同等的待遇,并可自由往来港英两地。
想要获得香港永居主要有两种方式:
1. 通过和香港人结婚这种方式申请移民;
2. 在香港合法工作并满足其他条件,通过专才计划或优才计划方式申请。 由于香港的住宅空间严重不足,因此即使以非本地毕业生来港就业的名额,每年也只安排约4000个。另外,有相当一部分申请者会选香港留学作为自己移民的跳板。 但自2021年起,香港政府取消了留学生签证允许停留期延长到24个月的政策。 不过只要大家在申请的时候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就可以顺利拿到香港身份。
获得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的途径主要有两条:
一、以书面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4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可向香港特区入境处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经审查获批准后,即可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一)在香港出生;(二)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三)在香港以外的地区出生,但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大陆居民且是在香港有永久性居民资格的人;(四)本人及其父母一方是外国公民或在香港通常居住未连续满七年的中国公民,在香港通常居住未连续满七年的,但以永久居留为定居目的,连续10年在香港合法居民,曾在同一全日制院校就读6年或以上并且获得证书者;(五)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规定并以永久居留为目的,有充分的财政能力,不受他人供养,定居香港连续10年以上者;(六)上述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五)项所指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子女,而该居民的子女生于有通常居住于香港的父亲或母亲在香港有永久性居民资格之后,且在香港合法进入和居留者。上述第二十四条并不影响因公务来往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大陆的大陆居民的大陆居民的居留权。
二、依据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5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外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出生的,可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依据香港特区法院的判例,上述人包括在港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公民或大陆公民,以及在港连续居住未满7年的其它中国公民均属。